网络不是法外之地!永顺一女子恶意诽谤同行被依法拘留
2026-10-12 17:00:2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杨丹 | 点击量:565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杨丹)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,言论自由更不是肆意妄为的借口。近日,永顺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诽谤案件,一名商户因同业竞争心生不满,在网上恶意发布不实信息、诽谤同行经营者,最终受到法律严惩。

经查,违法行为人欧某在灵溪镇经营小吃生意。因与相邻麻辣烫店主陈某存在同业竞争纠纷,欧某心存芥蒂、心生怨恨。8月4日至9月30日期间,欧某多次利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,捏造虚假事实,公然诋毁、诽谤同行经营者陈某。

发现自身名誉和店铺声誉受损后,陈某曾多次劝导、提醒欧某删除不实内容、停止侵权行为。但欧某拒不悔改、一意孤行,持续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。其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他人个人名誉,还严重扰乱对方正常经营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案件办理过程中,民警全面固定视频截图、聊天记录、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,形成完整证据链,违法事实清晰、证据确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欧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。

警方提醒

互联网不是发泄私愤、造谣诋毁的自留地。广大市民在网络发言应当恪守法律底线、遵守公序良俗。同业竞争、邻里纠纷应当理性沟通、合法维权,切勿因一时私利在网络捏造事实、诽谤他人。肆意造谣、恶意诋毁,扰乱他人生活经营秩序,必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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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王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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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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